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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 通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
 
来源:西藏日报 作者:王杰学 见习记者 马治佳 时间:2014年04月20日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本报拉萨4月19日讯  17日下午,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全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座谈会,对全区开展此次专题活动第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听取自治区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全区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以来,到目前为止,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对共87个监管场所的四类罪犯逐人逐案进行全面摸底,全区各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13人,破坏金融管理程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4人,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类犯罪及按照“政治问题非政治化处理”原则办理的犯罪条件2人。目前第一阶段摸底统计工作基本结束。

  会议要求,全区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要“严”字当头,规范办案程序;要确立标准、严格主体条件;要明确责任,严惩司法腐败行为:要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全区检察机关要以此次专项检察活动为契机,完成好此次专项检察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最高检专项检察活动领导小组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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