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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学习贯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
 
来源:北京办事处 作者: 时间:2017年04月24日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4月14日上午,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召开培训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并安排部署2017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办事处党委领导、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等20余人参加。

  会上,传达学习曾万明常委在“全区学习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培训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做好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由政工人事部门以PPT的形式,就两项法规主要精神和2017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具体事项进行了专题讲解。

  会议强调,两项党内法规的出台实施,是贯彻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中国特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与时俱进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现实需要,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意义重大。办事处党委就认真做好2017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填报工作,把贯彻执行两项法规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实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将制度贯彻执行到位,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要增强贯彻执行两项法规的自觉性。要深入学习领会两项法规精神,准确把握报告对象范围、报告事项内容、抽查核实要求及查核结果处理政策。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到对党忠诚,遵规守纪,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三是要扎实做好2017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本着对组织忠诚、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与家人充分沟通,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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